主页
>
规范
>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18
7.3 泄爆
7.3.1 工艺设备的强度不足以承受其实际工况下内部粉尘爆炸产生的超压时,应设置泄爆口,泄爆口
应朝向安全的方向,泄爆口的尺寸应符合GB/T 15605的要求。
7.3.2 对安装在室内的粉尘爆炸危险工艺设备应通过泄压导管向室外安全方向泄爆,泄压导管应尽量
短而直,泄压导管的截面积应不小于泄压口面积,其强度应不低于被保护设备容器的强度。
7.3.3 不能通过泄压导管向室外泄爆的室内容器设备,应安装无焰泄爆装置。
7.3.4 具有内联管道的工艺设备,设计指标应能承受至少0.1MPa的内部超压。
上一节:
7.2 抗爆
下一节:
7.4 抑爆
目录导航
更多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总则
5 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局
6 防止粉尘云与粉尘层着火
6.1 防止粉料自燃
6.2 防止明火与热表面引燃
6.3 防止电弧和电火花
6.4 防止摩擦、碰撞火花
6.5 惰化
6.6 灭火
7 粉尘爆炸的控制
7.1 一般要求
7.2 抗爆
7.3 泄爆
7.4 抑爆
7.5 隔爆
8 除尘系统
8.1 一般要求
8.2 吸尘罩
8.3 风管
8.4 除尘器
9 粉尘控制与清理
10 检修
11 个体防护